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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7日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为了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现决定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度实施情况、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论文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

    2.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并获得受理(项目成员排名第一,以获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

    3.获得著作版权(项目成员排名第一);

    4.制作产品实物并获得行业检测报告;

    5.完成调研报告并获得政府部门采纳;

    6.项目成员获得学科竞赛奖项,其中国家级、省级项目需获得A类省级及以上奖项或B类国家级奖项;校级项目获得AB类省级及以上竞赛奖项;

    7.创业类项目应入驻孵化基地并获得营业收入;

    8.创业实践项目应成立公司运营且营业额不少于资助金额的2倍;

    9.获得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10.其他具备同等效力的成果支撑材料。

    三、中期检查要求

    本次中期检查首先由项目组自查、所在学院检查,最终由学校进行审核。各二级学院根据项目组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形成中期检查意见及结论,项目结论分三个等级:通过、限期整改、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

    1.各项目负责人请提前完成项目自查,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并提交至指导老师审核;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二级学院复核,纸质材料需经二级学院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于 9 月 30 日前,将完成审核流程的中期检查表扫描件上传至指定系统(网址:http://10.0.16.4:10000/sii-app/index.html#/login),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中期考核资格。

    2.请二级学院在2026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系统审核,并将附件2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3.创新创业学院将于2026年11月15日完成所有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五、联系方式

    相关事宜可咨询创新创业学院贾老师,办公地点:二号教学楼40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