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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校级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2日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培育创新创业成果,学校现组织申报校级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种类型。

    二、申报名额

    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动员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各二级学院申报数量不少于1项,教师超过100人的不少于3项。其中,学科竞赛业绩突出者、获校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或课程可考虑优先立项。

    三、选题指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选题)

    (一)专创融合课程类

    1.深度挖掘专业课程蕴含的创新创业教育元素和承载的创新创业教育功能,或者创新创业基础教育教学中的专业元素。将专业特色和创新创业教育元素合理、有序、有机相融,具体可体现在教学各环节和教学内容各章节以及知识点。完成“专创融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课件和教案。

    2.将学科、行业的新技术、新成果与创新创业理念相融合,撰写体现创新创业教育元素的课程标准、课程教案,建设“专创融合”案例库、课件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更新充实课程教材,课程内容紧密对接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以锻炼和提高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关键,选编具有课程特色的创新创业教学案例。以立体化、多层次的考核方式代替传统的单一考核评价,通过多种手段对学生学习全过程予以记录和衡量。完成1个以上专创融合育人典型教学案例。

    3.鼓励校企合作开发教学资源。鼓励编撰出版专创融合教材,鼓励结合行业需求与技术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对课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规划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完善课程标准,适时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等引入课堂教学。

    4.教学设计应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元化混合式教学模式,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可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5.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把课程与学科竞赛、实习实训、创业实践有机结合,依托课程培育大创项目和竞赛奖项,开发课赛结合的典型课程案例。需组织3个以上团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至少获批或立项1个校级及以上的项目,或1个校级及以上的创新创业大赛奖项。

    (二)创新创业教育类

    1.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路径研究与实践

    2.创新创业教育产学研体系建设现状及改进策略

    3.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课堂融合研究

    4.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创新创业教育课堂的研究

    5.教师创新创业指导能力提升路径与方法研究

    6.创新创业“课-训-赛-创-产”一体化融合机制研究

    7.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业实践活动研究

    8.高校专创融合教育课程体系构建与实施策略研究

    9.高校专创融合教育中的校企合作模式与效果评估研究

    10.专创融合教育中的课程体系设计与优化研究

    11.专创融合教育中的学习评价体系创新研究

    12.专创融合课程与学生创新项目成果的转化机制研究

    13.专创融合课程中教师角色的转变与教学能力提升

    14.基于行业需求的专创融合教育模式创新研究

    15.跨学科合作在专创融合教育中的应用与效果评估

    16.专创融合课程驱动学科竞赛发展路径研究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一)申报方式

    本次校本研究课题采用线下申报。申请人下载《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填写后提交申报书(PDF版)至所在学院或大部。

    (二)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10日。由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提交。

    (三)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提交:各二级单位统一将申报书PDF版及申报项目一览表的Excel版与学院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779465546@qq.com),命名“单位名称+双创课题申报材料”。未立项前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2.纸质版材料提交:经学校发文公示的拟立项项目,需在公示起一周内提交签章盖章版申报书(一式两份)。

    五、评审与立项

    (一)课题评审

    各项目申报书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查后送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

    (二)立项建设

    本课题拟立项30项,其中重点10项(专创融合类5项、创新创业类5项),一般20项(专创融合类10项、创新创业类10项),建设周期2年。

    六、验收标准

    (一)结题报告:提交完整的结题报告,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方案及实施情况、研究内容及完成情况等。

    (二)所有结题课题应完成下列2项及以上条件:

    1.提交预期要完成的研究成果,提交的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课题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形式一致。

    2.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A、B类学生竞赛并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3.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或示范课堂认定,或提供其他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成果。

    4.出版专著或教材;申请相关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并获得受理(以获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

    5.获得横向课题或项目立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具备同等效力的成果支撑材料。

    联系人:贾老师(19074126097/双创楼406办公室)



    科研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