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5年创新创业活动月期间,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推动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树立标杆典型,激发全校师生的创新创业热情,现决定评选创新创业活动月活动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活动月活动期间,各单位及师生取得的竞赛奖项与创新创业相关成果。
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先进个人的评选,面向所有参与本次创新创业活动月活动的二级学院及部门。
二、评选对象
优秀组织奖: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月活动赛事组织的二级学院和部门(4个);
优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与本次创新创业活动月活动的教职工(10人);
优秀先进个人:积极参与本次创新创业活动月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在校学生(10人)。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12月15日 - 12月23日)
优秀组织奖:参与活动组织的二级学院和部门自行申报,提交组织参赛学生覆盖面、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宣传成效、获奖率控制、成果输出等相关成果材料。
优秀指导老师: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推荐不超过1名教师,提交推荐名单及指导范围、指导成果和指导投入程度等相关佐证材料。
优秀先进个人: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推荐不超过1名学生,提交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及参与表现、获奖情况和奖项质量等相关成果材料。
(二)资格审查(12月24日 - 12月31日)
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交佐证材料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后,12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779465546@qq.com),由创新创业学院统筹组织评审工作。
(三)表彰奖励(2026年1月初)
经公示无异议后,为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奖品。
四、评选要求
各单位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确保评选结果真实有效。
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规范,佐证材料需可查可验,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各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手机:19074126097
办公地点:二号教学楼406办公室。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