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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7日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创新创业学院工作安排,本年度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立项的校级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以及往年延期课题。(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项申请

    各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结项申请书。于12月19日前将项目结项申请书纸质版与电子版以及本项目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原件与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双创干事处。

    三、结项验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结项申请书:提交完整的结项申请书,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二)提交本项目的研究成果材料汇编:所有结题课题应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完成下列2项及以上成果。

    1.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A、B、C类学生竞赛并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2.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或示范课堂认定,或提供其他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成果。

    3.发表论文、专著或教材;申请相关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并获得受理(以获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

    4.获得横向课题或项目立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具备同等效力的成果支撑材料。

    (三)提交创业教育专项课题结项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四)提交结项申请书PDF扫描版和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四、结项材料审核

    各二级学院在双创干事对本学院申请结项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成立本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结项审核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需对本学院申请结项项目的建设目标完成情况、预期成果达成情况进行评审,并给予项目结项建议。行政机关人员在任课学院或学科所属学院完成上述工作。

    各学院需于12月25日前将学院本次结项项目的汇总表,各项目结项申请书及其项目的研究成果材料汇编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79465546@qq.com

    创新创业学院收齐材料后,将对各学院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予以通过,未达要求的限期半年整改达成,限期未完成的则作撤项处理。


    联系人:贾老师19074126097

    办公地点:二号教学楼2-406


    附件:

    1.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结项验收清单

    2.项目结项申请书

    3.二级学院结项汇总表模板




    科研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