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的通知,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3〕23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大一或大二在校学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新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初步创新创业能力及较好素质,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和实验方法的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研究和实验、撰写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工作。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个项目,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二)指导老师同一学年不得申报和指导超过3个项目,每个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近2年有项目中止申请与延期申请记录者不得参与指导新项目。
(三)项目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确保毕业前能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四)项目选题应结合负责人所在学科专业优势,鼓励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选题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及可行性,往年已申报过的项目内容不得再次申报。
三、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
最低 申报数 |
校级 |
省级 |
国家级 |
(立项名额) |
(立项名额) |
(推荐名额) |
||
人文与教育学院 |
60 |
37 |
4 |
3 |
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 |
47 |
30 |
4 |
3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45 |
27 |
4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43 |
23 |
3 |
2 |
艺术设计学院 |
41 |
22 |
3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40 |
20 |
3 |
2 |
外国语学院 |
38 |
20 |
2 |
2 |
人工智能学院 |
38 |
20 |
2 |
2 |
建筑工程学院 |
23 |
11 |
2 |
1 |
音乐舞蹈学院 |
16 |
8 |
1 |
1 |
新能源汽车工程学院 |
10 |
5 |
1 |
1 |
现代航空学院 |
5 |
3 |
1 |
1 |
共计 |
406 |
226 |
30 |
23 |
国家级项目作为大创重点建设项目,从省级立项项目中择优遴选,由各学院分别推荐相应名额,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评审,最终立项名额共计10个。如省级立项项目遴选成功,则对应学院省级名额可按数量递增。
学校优先扶持重点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重点项目、优秀团队发展,在立项名额分配时予以倾斜支持。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相关要求启动计划项目,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自主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二)所有在研项目应参加每年度的中期检查,提交项目中期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期间关于项目检查材料提交及信息变更事宜,由第一指导老师通过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系统进行申报调整。
(三)项目不允许出现中止情况,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结题,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以及论文、设计、专利和相关支撑材料。
(四)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经申请可延迟一年结题,但原则上需在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题。凡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或随意中止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及其指导老师近2年申报项目的资格。
五、经费资助与报销流程
资助经费及报销流程按照广州理工〔2023〕232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经费从创新创业项目经费中列支。
六、验收标准
完整填写项目结题验收表,确保材料规范、齐全,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达到预定研究目标,其结题报告通过项目评审专家一致认可,成果具备创新性与应用性。
国家级需满足下列3项条件、省级项目需满足下列2项条件、校级项目需满足下列1项条件:
1.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论文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
2.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并获得受理(以获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
3.获得著作版权。
4.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需分别获得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同级别或更高级别的学生竞赛奖项。
5.提供创业注册成立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6.完成1份项目调查研究报告,说明项目运营情况、所遇到的难题及解决办法、项目成果等。
7.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孵化达3个月以上。
8.其他具备同等效力的成果支撑材料。
七、申报程序
(一)4月10日前,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组建项目团队,确定申报项目,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填报,并上传至申报系统(http://10.0.16.4:10000/sii-app/index.html#/login),申报系统网址与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4月17日前,各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及申请者进行评审筛选,并将拟立项名单及国家级项目推荐名单交创新创业学院。
相关问题可扫码加入项目咨询QQ群或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谢老师(第二教学楼406办公室)。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二级学院国家级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
2025年大创项目立项咨询群(群号:903764942)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3月18日
地址:广州理工学院二号教学楼(科创楼)406、407室
电话:020-39729590
邮箱:thxycxc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