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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4年下半年学科竞赛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3日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3〕231号)文件规定,现开始申报2024年下半年学科竞赛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学校学科竞赛计划清单的科技创新、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进行申报。具体级别如下:

    国家级竞赛: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共青团中央等部委主办的全国性学科竞赛;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赛事;教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性赛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国际学科竞赛。

    省部级竞赛:国家级竞赛的广东省分赛和跨省大区赛;广东省教育厅等政府部门及下属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省学科竞赛;全国性学会(协会)主办的且未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赛事。

    市厅级竞赛:地级市主办的全市学科竞赛;省级学会(协会)主办的且未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竞赛。

    校级竞赛:学校组织或授权职能部门组织、或委托二级学院承办的面向全校学生的竞赛。

    二、申报人

    各奖项的指导老师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奖项

    12月31日前登录新的学科竞赛申报系统(网址:http://10.0.16.4:10000/sii-app/index.html#/login)

    严格按照系统的操作指引申报获奖信息,初始账号为工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已经在旧系统申报过的奖项不要重复申报。

    (二)学校审核

    创新创业学院汇总整理各类竞赛的申报资料,经审核无误,报学校审定后发放。

    四、奖励费用填写

    (一)各类学科竞赛老师指导费及奖金申报:

    各类学科竞赛老师指导费及奖金申报根据关于印发《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计分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州理工〔2024〕22号)中的相关规定计分。

    1.国际性竞赛参照国家级竞赛执行;跨省的大区赛参照省部级执行;特等奖参照同类一等奖执行;单项奖、优胜奖和入围奖参照优秀奖执行。

    2.指导同一竞赛项目(含同时有不同级别比赛),按照最高级别奖项给予一次性计分,每位指导教师在同一竞赛中最多给予3个奖项的计分。

    3.同一名教师指导同一名(团队)学生参加不同竞赛项目的,最多给予3个奖项的计分。

    为方便统一计算,老师的奖金和指导费均填写分配比例,比如老师A分配70%和老师B分配30%,老师A填写70,老师B填写30。

    (二)各类学科竞赛学生奖金申报:

    1.跨省的大区赛事参照省部级标准的1.1系数执行,特等奖参照一等奖的1.1系数执行,单项奖、优胜奖和入围奖参照优秀奖执行。

    2.同一学生团队的同一项目在同一竞赛中,按照最高级别奖项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名学生在同一竞赛中最多给予3个奖项的奖励。

    表1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奖金(单位:元)

    竞赛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个人

    团队

    个人

    团队

    个人

    团队

    个人

    团队

    国家级

    5000

    10000

    4500

    9000

    4000

    8000

    2000

    4000

    省部级

    3000

    6000

    2000

    4000

    1000

    2000

    500

    1000

    市厅级

    500

    1000

    400

    800

    300

    600

    100

    200

    校级

    150

    300

    100

    200

    50

    100

    30

    50

    表2学生参加“互联网+”“(大)挑战杯”大赛奖金

    (单位:万元)

    奖励级别

    金奖

    银奖

    铜奖

    国家级

    50

    25

    10

    省部级

    10

    6

    3

    表3学生参加“(小)挑战杯”大赛奖金(单位:万元)

    奖励级别

    金奖

    银奖

    铜奖

    国家级

    30

    15

    7

    省部级

    8

    4

    2

    (三)体育类赛事申报:

    参考《体育运动队管理办法(修订)》(广州理工〔2023〕148号)相关标准填写。

    五、注意事项

    (一)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全体工作人员及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若有参与学科竞赛或大创项目指导(含作为团队成员身份)并获奖的,只分配重点赛事(指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的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省级一等奖的奖励,其他项目指导获奖计分不计酬。

    其他行政教辅人员及辅导员如参与学科竞赛及大创项目指导(含作为团队成员身份),要求每学年参与指导项目控制在3项以内,且要求指导老师所学专业与参赛项目专业对口。

    (二)校级竞赛如果有上一级竞赛的,登陆系统在相应竞赛内填报。没有上一级竞赛的,向创新创业学院报备校赛相关信息等待核实后,赛事名称会增补到系统内,方可检索申报奖项。

    (三)同一支队伍同一个作品在同一个比赛中同时获得市厅、省部、国家级奖项,所有奖项信息都要录入系统,只有最高级奖项分配奖金。

    (四)有部分学科竞赛获奖信息已公布但是获奖证书还未颁发的,可填写好其他获奖信息暂不上传获奖证书,可随时对获奖信息进行修改。

    (五)各奖项指导老师需要同时上传获奖证书以及学校或学院官网对于该赛事获奖的宣传报道截图,二者同时具备才能申报奖金。

    (六)学科竞赛系统申报相关事宜可咨询各二级学院双创干事老师或创新创业学院梁健老师,办公地点:K4双创楼406。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