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12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以及往年延期项目,均需参加本次验收。2024年立项的项目如已达到结题标准的,可自愿参加验收工作。
二、验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团队申请结项
指导教师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学生)总结项目建设情况,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所列预期成果撰写结项报告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1号之前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平台网址:http://10.0.16.4:10000/sii-app/index.html#/login),选择对应待结项项目,提交结项申请材料。核实基本信息无误后,上传《结项报告》(见附件1)及佐证材料。
(二)二级学院验收
项目的验收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审议项目研究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各二级学院请在4月15号之前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对本学院所有需验收的项目填写评审意见,并给予“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的验收结果。
(三)学校审核
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国家级、省级的项目的审查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验收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20%。
校级项目采取抽检的方式审查验收结果。
三、结项材料说明
(一)结项报告内容
1.《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2.成果佐证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日志或实验记录复印件、公开发表论文(尚未发表可提交录用通知)、授权专利复印件、实物照片及说明或调研报告、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其他成果扫描件等,按序排版成册,要求有目录、有封面。
(二)其他佐证材料
其他项目成果,包括视频、程序代码等无法使用PDF文件呈现的材料。
(三)材料格式
项目结项报告及佐证材料需放在同一文件内,并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其他佐证材料可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四、验收标准
(一)完整填写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确保材料规范、齐全,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达到预定研究目标,其结题报告通过项目评审专家一致认可,成果具备创新性与应用性。
(二)国家级需满足下列3项条件、省级项目需满足下列2项条件、校级项目需满足下列1项条件:
1.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论文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
2.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并获得受理(以获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
3.获得著作版权。
4.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需分别获得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同级别或更高级别的学生竞赛奖项。
5.提供创业注册成立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6.完成1份项目调查研究报告,说明项目运营情况、所遇到的难题及解决办法、项目成果等。
7.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孵化达3个月以上。
8.其他具备同等效力的成果支撑材料。
五、验收结果
项目验收结果将以发文的形式进行发布,验收项目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专家组意见,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
对完成结项的项目,按学校文件《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计分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州理工〔2024〕22号)精神,对指导老师进行成果计分。其中国家级优秀60分、国家级合格40分、省级优秀30分、省级合格15分、校级优秀8分、校级合格6分。项目结项验收情况与下年度申报名额挂钩。
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项目,奖励项目成员2000元/人。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省级项目,奖励项目成员1000元/人。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校级项目,奖励项目成员500元/人。
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的学生,可按照学校相关学分制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方案,认定和转换学分。
六、其他
(一)变更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存在变更情况,需由项目指导老师或负责人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内发起变更申请,更新信息后经二级学院审核、创新创业学院确认生效,方可申请结项。
(二)申请延期或中止
大创项目原则上不允许项目延期或中止。存在项目延期或中止的负责人及成员取消再次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格,指导老师及项目所属二级学院按学校考核要求计分。
附件:
1: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清单
2: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内附佐证材料模板)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2月25日
地址:广州理工学院二号教学楼(科创楼)406、407室
电话:020-39729590
邮箱:thxycxc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