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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理工学院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学科竞赛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0日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根据学校《学生奖励办法》《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计分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组织评选学校学科竞赛先进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先进个人面向全体在校生。评选名额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0.2%。在校生人数按2023年12月31日前统计数据为准。

    二、成果范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三、基本条件

    以负责人身份(奖状排名第一)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1.省部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

    2.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


    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省部级以上奖项。

    四、评选办法

    学科竞赛先进个人按照奖项的级别计分,非负责人系数为0.5,最终按市厅级以上奖项成果计分排名从高到低得出获奖名额(优秀奖不予参评)。计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成果类别

    成果级别

    分值(分/项)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国家级金奖

    3000

    国家级银奖

    2000

    国家级铜奖

    1000

    省级金奖

    1000

    省级银奖

    400

    省级铜奖

    200

    学科竞赛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

    60

    国家级(二等奖)

    50

    国家级(三等奖)

    40

    省部级(一等奖)

    30

    省部级(二等奖)

    20

    省部级(三等奖)

    15

    市厅级(一等奖)

    15

    市厅级(二等奖)

    10

    市厅级(三等奖)

    5


    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即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标准,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所在学院签署推荐意见,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双创楼406),电子版及佐证材料扫描件整理,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thxycxcy@163.com,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参评奖项,未提交佐证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学科竞赛先进个人申报表


    广州理工学院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