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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4年上半年学科竞赛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8日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3〕231号)文件规定,现开始申报2024年上半年学科竞赛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学校或学院2024年度竞赛计划的科技创新、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进行申报。具体级别如下:

    国家级竞赛: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共青团中央等部委主办的全国性学科竞赛;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赛事;教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性赛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国际学科竞赛。

    省部级竞赛:国家级竞赛的广东省分赛和跨省大区赛;广东省教育厅等政府部门及下属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省学科竞赛;全国性学会(协会)主办的且未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赛事。

    市厅级竞赛:地级市主办的全市学科竞赛;省级学会(协会)主办的且未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竞赛。

    校级竞赛:学校组织或授权职能部门组织、或委托二级学院承办的面向全校学生的竞赛。

    二、申报人

    各奖项的指导老师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奖项

    各奖项的指导老师在6月30日前登录双创与竞赛管理系统(https://dc.gztrgzs.com/#/user/login),初始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工号、身份证后六位、电话后六位中的一个。

    在“学科竞赛”中找到“我指导的竞赛”,点击“申报其他指导竞赛”,检索需要申报的竞赛并补充完整相关获奖信息,如果检索不到则在“学科竞赛”中找到“我申报的竞赛”,填写竞赛相关信息发起申报,待双创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该赛事获奖信息的申报。

    (二)学校审核

    创新创业学院汇总整理各类竞赛的申报资料,经审核无误,报学校财务处审定后发放。

    四、奖励费用填写

    (一)各类学科竞赛老师指导费及奖金申报:

    各类学科竞赛老师指导费及奖金申报根据关于印发《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计分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州理工〔2024〕22号)中的相关规定计分,并按照每分50元的标准计算奖金。

    为方便统一计算,老师的奖金和指导费均填写分配比例,比如老师A分配70%和老师B分配30%,老师A填写0.7,老师B填写0.3。

    (二)各类学科竞赛学生奖金申报:

    1.跨省的大区赛事参照省部级标准的1.1系数执行,特等奖参照一等奖的1.1系数执行,单项奖、优胜奖和入围奖参照优秀奖执行。

    2.同一学生团队的同一项目在同一竞赛中,按照最高级别奖项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名学生在同一竞赛中最多给予3个奖项的奖励。

    3.以名次计奖的竞赛项目,获得第1名至第3名等同于一等奖,第4名至第6名等同于二等奖,第7名至第12名等同于三等奖。

    表1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奖金(单位:元)

    竞赛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个人

    团队

    个人

    团队

    个人

    团队

    个人

    团队

    国家级

    5000

    10000

    4500

    9000

    4000

    8000

    2000

    4000

    省部级

    3000

    6000

    2000

    4000

    1000

    2000

    500

    1000

    市厅级

    500

    1000

    400

    800

    300

    600

    100

    200

    校级

    150

    300

    100

    200

    50

    100

    30

    50

    表2学生参加“互联网+”“(大)挑战杯”大赛奖金

    (单位:万元)

    奖励级别

    金奖

    银奖

    铜奖

    国家级

    50

    25

    10

    省部级

    10

    6

    3

    表3学生参加“(小)挑战杯”大赛奖金(单位:万元)

    奖励级别

    金奖

    银奖

    铜奖

    国家级

    30

    15

    7

    省部级

    8

    4

    2

    五、注意事项

    (一)校级竞赛不经系统申报,由竞赛组织单位自行收集相关信息,通过OA系统“学生奖助金发放单”申报,预算项目填创新创业学院经费,竞赛组织单位已经申报奖金或派发奖品的竞赛不进行申报。

    (二)同一支队伍同一个作品在同一个比赛中同时获得市厅、省部、国家级奖项,所有奖项信息都要录入系统,只有最高级奖项分配奖金。

    (三)有部分老师在系统内有多重身份,请切换教师身份后进行申报。

    (四)有部分学科竞赛获奖信息已公布但是获奖证书还未颁发的,可填写好其他获奖信息暂不上传获奖证书,管理员会将其设置为“待审核”状态,可随时对获奖信息进行修改。

    (五)学科竞赛系统申报相关事宜可咨询各二级学院双创干事老师或创新创业学院梁健老师,办公地点:工程楼7楼703A办公室。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