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的通知,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3〕23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大一或大二在校学生。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个项目,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二)原则上每位指导老师不得指导超过3个项目,近2年有项目中止申请与延期申请记录的老师不得参与指导新项目。
(三)项目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确保毕业前能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四)项目选题应结合负责人所在学科专业优势。选题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及可行性。
三、名额分配
学校优先扶持重点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重点项目、优秀团队发展,在立项名额分配时予以倾斜支持。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相关要求启动计划项目,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自主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二)所有在研项目应参加每年度的中期检查,提交项目中期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期间关于项目检查材料提交及信息变更事宜,由指导老师通过广州理工学院双创与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调整(网址:dc.gztrgzs.com/#/user/login)。
(三)项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结题,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以及论文、设计、专利和相关支撑材料。
(四)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经申请可延迟一年结题,但原则上需在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题。凡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或随意中止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及其指导老师下一次申报项目的资格。
五、经费资助
项目经费从创新创业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中,国家级训练项目资助经费20000元/项;省级重点领域项目资助经费20000元/项;省级项目资助经费10000元/项;校级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项,校级实践项目资助经费6000元/项。
六、申报程序
(一)1月13日前,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组建项目团队,确定申报项目。
(二)2月29日前,项目团队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的填报,并上传到申报系统。申报系统开放时间和网址另行通知。
(三)3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及申请者进行评审筛选,并将拟立项名单交创新创业学院。
申报联系人:谢锦龙老师(13066379742/工程楼703A)。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月4日
地址:广州理工学院双创楼406、407室
电话:020-39729590
邮箱:thxycxc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