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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12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以及往年延期项目,均需参加本次验收。2022年立项的项目如已达到结题标准的,可自愿参加验收工作。

    二、验收程序

    (一) 项目团队申请结项

    指导教师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学生)总结项目建设情况,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所列预期成果撰写结项报告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竞赛管理系统”(https://dc.gztrgzs.com/),选择待结项项目,提交结项申请。核实基本信息无误后,上传《结项报告》(见附件1),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二)二级学院验收

    项目的验收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审议项目研究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登录“竞赛管理系统”,对本学院所有需验收的项目填写评审意见,并给予“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的验收结果。

    (三)学校审核

    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国家级、省级的项目的审查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验收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20%。

    校级项目采取抽检的方式审查验收结果。

    三、结项材料说明

    (一)结项报告内容

    1.《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2.成果佐证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日志或实验记录复印件、公开发表论文(尚未发表可提交录用通知)、授权专利复印件、实物照片及说明或调研报告、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其他成果扫描件等,按序排版成册,要求有目录、有封面。

    (二)其他佐证材料

    其他项目成果,包括视频、程序代码等无法使用PDF文件呈现的材料。

    (三)材料格式

    项目结项报告及佐证材料需放在同一文件内,并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其他佐证材料可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四、时间安排

    截止时间以各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五、验收结果

    项目验收结果将以发文的形式进行发布,验收项目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专家组意见,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

    学校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分别奖励指导老师1000元和600元。项目结项验收情况与下年度申报名额挂钩。

    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的学生,可按照学校相关学分制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方案,认定和转换学分。

    六、其他

    (一)变更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存在变更情况,需由项目指导老师或负责人在“竞赛管理系统”内发起变更申请,更新信息后经二级学院审核、创新创业学院确认生效,方可申请结项。

    (二)申请延期或中止

    本次验收项目未达结项条件的,经指导老师同意后,项目负责人需在“竞赛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所在学院审核、创新创业学院确认。

    如项目延期两次以上或确实无法继续,经指导老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在“竞赛管理系统”中申请中止,审核流程同上。存在项目中止的负责人及成员取消再次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格,指导老师及项目所属二级学院按学校考核要求计分。

    负责人登录系统查看项目状态,显示“待结项”状态的项目均需参加本次结项。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