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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知

    广州理工创函〔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3日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大一或大二在校学生。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个项目。

    (二)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二)项目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确保毕业前能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四)项目选题应结合负责人所在学科专业优势。

    三、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最低申报数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

    38

    15

    4

    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65

    26

    6

    1

    建筑工程学院

    20

    8

    2

    1

    工商管理学院

    55

    22

    5

    1

    经济管理学院

    40

    16

    4

    1

    外国语学院

    47

    19

    4

    1

    艺术设计学院

    24

    10

    2

    1

    音乐舞蹈学院

    11

    4

    1

    1

    人文与教育学院

    24

    9

    2

    1

    小计

    325

    130

    30

    9

    学校优先扶持重点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重点项目、优秀团队发展,在立项名额分配时予以倾斜支持。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相关要求启动计划项目,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自主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二)所有在研项目应参加每年度的中期检查,提交项目中期研究报告。

    (三)项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结题,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以及论文、设计、专利和相关支撑材料。

    (四)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经申请可延迟一年结题,但原则上需在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题。凡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或随意中止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及其指导老师下一次申报项目的资格。

    五、经费资助

    项目经费从创新创业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中,国家级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10000元/项;省级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5000元/项;校级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1000元/项,校级实践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2000元/项。

    六、申报程序

    (一)1月13日前,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组建项目团队,确定申报项目。

    (二)2月28日前,项目团队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的填报,并上传到申报系统。申报系统开放时间和网址另行通知。

    (三)3月17日前,各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及申请者进行评审筛选,并将拟立项名单交创新创业学院。

    项目申报相关问题咨询请与宦老师联系,办公室:3号教学楼403室。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