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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7日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广东省高校创新创业示范学校评审指标》有关要求,学校组织申报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运营的校内场地,场地主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能够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指导、项目路演、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确权及保护、投融资对接等全要素服务。

    2.能够有效整合各类专业创新实验室、主题创新区、创客空间、路演大厅等校内资源,导入地方政府、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的创新创业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园、科技园、孵化器等外部资源,实现资源有机集成、统筹协调、开放共享。

    3.有专职创新创业教师、专业教师和企业高管、天使投资人、创投机构、投融资管理人员等组成创业导师团队,其中校外导师数量不少于30%,建有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4.管理规范,保障措施落实得力,校企合作与成果转化富有成效,相关工作在校内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影响力较强,具有服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工作的资源条件。

    5.面向全校师生开放运行。

    二、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的学院(部)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于6月27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786046117@qq.com。

    附件: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申报书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