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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科竞赛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7日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142号)文件规定,现开始申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科竞赛奖励。本次申报结果将纳入各二级学院2021-2022学年的考核。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学校或学院2021年度竞赛计划的科技创新、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具体级别如下:

    国家级竞赛: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共青团中央等部委主办的全国性学科竞赛;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赛事;教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性赛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国际学科竞赛。

    省部级竞赛:国家级竞赛的广东省分赛和跨省大区赛;广东省教育厅等政府部门及下属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省学科竞赛;全国性学会(协会)主办的且未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赛事。

    校级竞赛:学校组织或授权职能部门组织、或委托二级学院承办的面向全校学生的竞赛。

    二、时间范围

    2022年1月—6月期间获得的奖项。

    三、指导费和奖励标准

    (一)教师指导费

    单项竞赛指导费总和不得超过总额上限。教师指导费上限(见表1)。

    表1 教师指导费标准一览表

    指导级别

    单支参赛队指导费上限(折合标准课时)

    总额上限

    国家级竞赛

    1200元(30课时)

    4000元

    省部级竞赛

    800元(20课时)

    3000元

    校级竞赛

    200元(5课时)

    2000元

     

    (二)教师奖励

    学校对指导学生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的指导教师,按获得奖项数颁发相应奖金(见表2),同一竞赛的各参赛队教师奖金总和不超过总额上限。

    表2 教师奖金标准一览表  (单位:元)

    奖励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总额上限

    国家级竞赛

    2500

    1800

    1500

    10000

    省部级竞赛

    1200

    800

    600

    8000

     

    (三)学生奖励

    学生参加市厅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按个人或团队类别申报相应奖金(见表3),同一竞赛的各参赛队学生奖金总和不得超过总额上限。两人及以上参赛队均可认定为团队项目。

     

    表3 学生奖金标准一览表  (单位:元)

    奖励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总额上限

    个人

    团队

    个人

    团队

    个人

    团队

    国家级竞赛

    1500

    2500

    1000

    1800

    800

    1500

    10000

    省部级竞赛

    600

    1200

    400

    800

    300

    600

    8000

     

    (四)其他要求

    1.根据竞赛难度和奖项含金量等因素,对于不同竞赛的指导费和奖金给予不同系数。“挑战杯”系列竞赛参照竞赛标准的2.0系数;跨省的大区赛参照竞赛标准的1.1系数;特等奖参照一等奖的1.1系数;单项奖、优秀奖、优胜奖和入围奖参照三等奖的0.2系数;市厅级竞赛参照省部级竞赛的0.3系数。

    2.同一学生团队的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竞赛,按照最高级别奖项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名教师或学生在同一竞赛中最多给予3个奖项的奖励。

    3.以名次计奖的竞赛项目,获得第1名至第3名等同于一等奖,第4名至第6名等同于二等奖,第7名至第12名等同于三等奖。本办法的“以上”均包含本级。

    (五)互联网+大赛激励措施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等部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权威赛事,根据《广东省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结合学校实际,按照表4、表5标准给予奖励。

     

    表4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师生奖金标准

    (单位:万元)

    奖励级别

    金奖

    银奖

    铜奖

    总额上限

    国家级竞赛

    8

    6

    5

    20

    省部级竞赛

    3

    2

    1

     

    表5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奖金标准

    (单位:万元)

    奖励要求

    参赛队伍数量占本学院学生人数比例不低于5%

    排名

    1名

    2名

    3名

    4名

    5名

    奖金

    1

    0.8

    0.6

    0.4

    0.2

    四、申报程序

    (一)团队申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申报,由竞赛指导教师提出分配预案,并向学生公开无异议后,会同学生填写《学科竞赛信息汇总表》(附件1)及《奖励申报表》(附件2)。6月25日前,将2份表、奖励证书电子版和赛事相关相片发至二级学院(部门)。

    (二)学院(部门)初审

    各赛事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汇总初审,并填写《赛事总结与计划表》(附件3),经审核无误后,经负责人审批后,于7月1日前,将申报表、奖励证书电子版汇总材料、赛事相片以及赛事总结计划表统一发送至邮箱thxycxcy@163.com。

    (三)学校审核

    创新创业学院汇总整理各学院(部门)的申报资料,经审核无误,报学校财务处审定后发放。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联系人:宦老师  办公室:3号教学楼403室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