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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3日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129号)和《关于申报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广州理工创〔2022〕1号)文件的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经自主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现决定对88个项目予以校级立项资助,其中创新训练计划项目67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4项,创业实践计划项目7项(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项目建设时间不超过2年,学校会定期对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检查。各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按质保量完成预期任务。

    二、经费资助及使用规范

    1.经费资助

    学校对获准立项的项目给予资助,其中校级创业实践项目2000元/项;校级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1000元/项。

    2.使用规范

    项目经费由指导老师填报相应财务表格、提供相应发票、项目学生负责人认可,由创新创业学院根据项目的预算进行审核。项目未经中期检查前,报销比例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30%;项目未通过结项前,报销比例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80%;通过结项后3个月内,可报销项目经费的 20%余款。

    三、项目建设

    各学院应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交流,对课题的研究思路、资料学习、技术运用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方法等提供指导,检查工作进度。各项目组成员应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紧扣项目研究内容进行学习、讨论、研究与实践。在研期间,所有立项项目必须完成中期检查,该项工作由指导老师督办落实,所在学院审查。旨在帮助项目完成预期建设目标,取得预期成果,确保按期结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学校实施学生创新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和指导教师高度重视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指导与管理,各项目负责人协同项目组成员科学、合理的进行项目研究,确保训练计划取得实效。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