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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学生创新创业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7日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根据《学生创新创业奖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现组织申报2020-2021学年学生创新创业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奖项档次

    创新创业奖按学年组织评选,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五个档次。

    (二)奖项转换

    创新创业奖纳入学校课程管理,课程名为《创新实践》,记2个学分。

    (三)奖项等级对应学分

    学生获得《创新实践》课程学分,可依据创新创业奖的等级获得相应成绩和绩点,分别是特等奖100分、一等奖98分、二等奖96分、三等奖93分和优秀奖90分,对应绩点依次为5.0、4.8、4.6、4.3、4.0。

    二、时间范围

    业绩成果范围是自2020年8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其中,已经认定转换过学分的业绩成果不能重复参加此类学分认定转换。

    三、评奖标准

    (一)评选采取积分制,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科类别按积分排序,确定获奖人选及等级。纳入积分认定的创新创业活动主要包括学科竞赛、创新训练、创新研究和创业实践。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奖计分标准》。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参加特等奖评选。

    1.获得国家级一类学科竞赛最高奖项。

    2.获得省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大赛金奖及以上奖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1项。

    4.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论文被SCI、ISTP、EI、SSCI、A&HCI收录。

    5.主编或以第一作者出版著作。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参加一等奖评选。

    1.获得国家级二类学科竞赛最高奖项。

    2.获得省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大赛银奖及以上奖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核心论文。

    4.以副主编或第二作者出版著作。

    5.实用新型或外观设专利2项及以上。

    (四)同一学生的同一成果参加同一类别的竞赛或项目,取得多项奖励,取最高级别奖项按相应积分计算,各级奖项不重复累加积分。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由参评人按要求填写创新创业奖申报表,并提供成果、获奖证书、鉴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二级学院审核后予以退回。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对证明材料不全及无效的申报材料应及时反馈到学生本人,让其立即补交、修改、更正或退换相应材料,材料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及时退回给学生。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公示。

    (四)学校审定。对公示合格的人选,报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

    2021年10月8日前,请各二级学院提交申报表纸质版到创新创业学院,并将材料电子版(相关证件需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为:创新创业奖+二级学院名称。

    联系人:宦老师  邮箱:thxycxcy@163.com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奖计分标准

    2.2020-2021学年学生创新创业奖申报表

    3.二级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创新创业奖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