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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聘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7日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选聘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的技术和管理专家。  

    (二)成功的创业企业家。  

    (三)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专家。  

    (四)其他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  

    (五)优秀校友。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致力于帮助学生增强创新精神、创意思维、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三)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准确的预判。或经历创业过程并已经获得成功,具有对创业企业进行实际辅导的能力与经验,能对创业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等辅导。  

    (四)校内创新创业导师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在创新创业方面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项目,或取得成果和奖励。  

    2.近三年,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创业竞赛项目,并取得优异成绩。  

    3.具有创新创业相关资格证书。  

    三、工作职责  

    (一)为创新创业大学生提供项目注册、法律咨询、人力资源、营销策略、技术研发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创业服务指导。  

    (二)企业导师向学校创新创业指导课程教师及项目指导老师提供企业见习锻炼的机会。  

    (三)及时与学校沟通被辅导企业的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和企业,愿意风险投入,并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四、聘期管理  

    (一)创新创业导师聘期2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继续聘任。  

    (二)学校定期开展导师考核评价活动,对在创新创业服务指导和帮扶活动中积极主动、成绩突出、成绩显著的导师予以表彰,授予“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荣誉称号。  

    (三)创新创业导师参加创新创业教育的项目培训、论证、咨询及评审等工作,按照《关于规范评审、讲座、咨询费标准的通知》等现行财务规定支付酬金。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组织推荐创新创业导师,并将《广州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聘任申报表》电子版于2020年10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358451239@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聘任申报表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