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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理工〔2025〕262号 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1日 字体大小:

    广州理工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激发创新思维与创新活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与竞争意识,提高动手实践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学校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奖,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创新创业奖按学年组织评选,包括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五个档次,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条 创新创业奖纳入学校课程管理,课程名分别为《创新实践Ⅰ》《创新实践Ⅱ》《创新实践Ⅲ》《创新实践Ⅳ》,每门课程2个学分,一般转换通识选修课和任意拓展课学分。

    第四条 学生获得《创新实践》课程学分,还可依据创新创业奖的等级获得相应成绩和绩点,分别是特等奖100分、一等奖98分、二等奖96分、三等奖93分和优秀奖90分,对应绩点依次为5.0、4.8、4.6、4.3、4.0。

    第二章 评奖标准

    第五条 评选面向全日制在校生,成果时间范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为止。

    第六条 创新创业奖的评选原则上采取积分制。参评学生需以负责人身份参加当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在省赛报名系统有记录,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科类别按积分排序,确定获奖人选和等级,评选名额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0.4%。
    第七条 纳入积分认定的创新创业活动主要包括A、B、C类学科竞赛、创新训练、创新研究和创业实践。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大学生创新创业奖计分标准》。

    第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参加特等奖评选。

    (一)以负责人身份获得A类赛事省级金奖、特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1项。

    (三)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论文被SCI、ISTP、EI、SSCI、A&HCI收录。

    (四)主编或以第一作者出版著作。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参加一等奖评选。

    (一)以负责人身份获得B类赛事最高奖项(奖状排名第一)。

    (二)以负责人身份获得A类赛事省级银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核心论文。

    (四)以副主编或第二作者出版著作。

    (五)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已授权实用新型2项及以上。

    第十条 同一学生的同一成果参加同一类别的竞赛或项目,取得多项奖励,取最高级别奖项按相应积分计算,各级奖项不重复累加积分。

    第三章 评奖程序

    第十一条 创新创业奖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及评定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由参评人按要求填写创新创业奖申报表,并提供符合基本条件证明、成果、获奖证书、鉴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二级学院审核后予以退回。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对证明材料不全及无效的申报材料应及时反馈到学生本人,让其立即补交、修改、更正或退换相应材料,材料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及时退回给学生。

    (三)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对各学院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四)学校审定。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正式发文公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获奖的成果如属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 按考试作弊论处。对帮助申请人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学生对创新创业奖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参照学校相关申诉办法进行申诉。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学生创新创业奖计分标准


    一、学科竞赛

    1.计分=分值*系数,负责人系数为 1.0,其他人系数为0.5。其中A类竞赛获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参照二等奖的0.8系数执行。

    2.学科竞赛获奖级别参考《学生竞赛奖励办法》。

    3.A类竞赛按以下标准计分:

    认定级别

    等级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国家级

    金奖、特等奖

    300

    200

    银奖、一等奖

    200

    120

    铜奖、二等奖

    70

    60

    省部级

    金奖、特等奖

    70

    60

    银奖、一等奖

    30

    30

    铜奖、二等奖

    10

    10

    4.B类竞赛按以下标准计分:

    认定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8

    6

    4

    省部级

    4

    2

    1




    5.C类竞赛按以下标准计分:

    认定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部级

    4

    2

    1

    市厅级

    1

    0.4

    0.2



    二、创新训练

    1.主要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类项目、攀登计划项目、大学生可持续科技创新项目以及参与教师主持的教研科研课题。需提供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书、业绩成果、结题报告、结题证明等完整的佐证材料。

    2.计分=分值*系数,项目负责人系数为 1.0,第2人至第5人系数为0.5,第6名(含)以后不再计分。

    3.创新训练项目计分标准详见下表:

    项目类别

    获得立项或通过结题

    国家级

    10

    省级

    6

    校级

    1

    4.参与教师横向项目参照省级项目0.5系数计分。

    三、创新研究

    1.创新研究成果内容包括:以“广州理工学院”名义署名,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各种专利、产品、软件等。

    2.论文发表以出版刊物为准,核心期刊指当年收录的(CSSCI)南大核心或《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北大核心刊物;专利成果以收到专利证书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进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的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组织的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3.计分=分值*系数,第一负责人系数为 1.0,第2人至第5人系数为0.5,第6名(含)以后不再计分。

    4.创新研究成果计分标准详见下表

    项目

    成果名称和等级

    分值

    论文

    被SCI、ISTP、EI、SSCI、A&HCI收录

    10

    核心期刊

    8

    一般期刊、内部期刊、学术会议论文集

    2

    著作

    主编或以第一作者出版著作

    10

    以副主编或第二作者出版著作

    8

    参编并出版著作

    5

    专利

    已授权发明专利

    10

    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5

    专利转让或许可

    5

    已授权外观设计专利

    2

    产品

    软件

    技术转让

    6

    成果鉴定

    4

    查新报告

    1

    四、创业活动

    1.计分=分值*系数,第一负责人系数为 1.0,第2人至第5人系数为0.5,第6名(含)以后不再计分。以法人身份在帽峰创谷注册公司,且有六个月以上固定流水的系数为1.0,其余参与创业实践人员系数为0.5。

    2.创业活动计分标准详见下表

    项目内容

    分值

    创业项目入驻省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

    8

    创业项目入驻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

    5

    创业项目入驻校级创业孵化基地

    3

    参与创业实践在帽峰创谷注册公司

    5

    参与创业实践并年营业额10万以上

    10

    注册公司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