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创新创业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健全创新创业保障体系,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帮助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争创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学校评审标准》要求,加强以下方面建设:
1.建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和相应的奖励机制。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结合学校实际出台实施细则,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表现突出的师生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和绩效考核等重要内容。
2.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形成与社会互动、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举措,积极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3.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32学时。出台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含实践课程建设、在线课程建设、在线课程学分认定)及配套教材建设等相关规定。建立在校生、毕业生创业实践案例库,拥有一批大学生成功创业典型,不断充实创新创业教育的案例教学。
4.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转换制度,根据《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试行)》(广州理工〔2021〕51号)规定,实行弹性学制,允许休学创业,鼓励学生通过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发明专利、创业实践等方式获取学分。
5.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建立相对稳定和满足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要求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开展教师创新创业专项培训、实训和交流。出台教师赴企业兼职挂职相关激励制度,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交流访学,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创新创业实践。积极聘请知名科学家、企业家、创业成功者、风险投资人等校外优秀人才担任兼职老师和创新创业导师。
6.切实加强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和孵化平台建设。建立固定的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场所(如创新创业模拟实验室、模拟创业教学软件、创业园、孵化基地等),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并依托和协同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校企合作等建立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将实训中心及专业实验室等各类实验教学平台面向学生开放,创新创业实践、孵化平台和实践室开放管理规范有序。
7.积极完善创新创业实践实训教学体系,建立校政行企协同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的机制。积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模拟创业、创业训练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等活动,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讲座论坛,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创造能力,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生覆盖面超过80%,每次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效果。
8.建立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导师制度,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指导服务,对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潜质的学生能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
(二)争创标志性成果赛事新突破
1.集中精力组织“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标志性成果大赛,力争取得国赛金奖。
2.每个学院都要结合自己学科专业优势,由学院主导,遴选有竞争力的项目,选拔优秀学生,选派骨干教师,作为重点项目精心培育。鼓励高层次人才辅导学生参赛,增强项目科技创新优势。举办各类集训营,集中精力重点攻关,争创标志性成果。
3.重视大赛的参与率、覆盖面,多措并举做好学生报名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学分认定、课堂成绩考评、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等活动调动学生参赛积极性。
4.加强毕业校友联系,建立毕业校友参赛人才资源库及激励措施,鼓励5年内毕业校友带优秀创业项目回校参赛,充分利用家族企业、毕业校友等资源,孵化高质量创业项目。
5.发挥校赛的培育作用,通过校赛持续向省赛、国赛输送优秀项目。按照省赛规则,学校每300个报名项目将获得1个省赛推荐名额。进一步优化省赛名额分配机制,校决赛前4名直接推荐进入省赛,其余名额根据各二级学院报名参赛数分配。
(三)强化创业孵化培育工作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相关规定,设立创业基金,为技术创新项目、科技创新人才和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咨询服务和成果转化服务。
2.加强帽峰创谷基地建设,优先遴选市场前景好的创新创业团队入驻,为项目发展提供场地保障。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共建一批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充分利用校外资源,提供学生创业实践机会,打通产学研合作渠道。
3.扶持一批学生发展工作室,依托实习实训基地、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平台,选拔大四优秀学生进入工作室实习,支持学生开展科研训练、学科竞赛、自主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学生发展工作室要在标志性成果大赛中发挥先锋队作用,选准方向,重点突破,在学生竞赛、产教融合、创新创业方面探索新思路。
4.加强创业团队帮扶指导,提供融资对接、成果转化、财税服务、法务支持和政策咨询等帮扶,开展创新创业讲座、创业沙龙、创业培训、创业校友经验分享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
1.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纳入通识必修课。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把创新创业竞赛要求融入课程内容。缩小教学班规模,提升课程教学实效。通过课堂系统学习,帮助学生夯实创新创业理论基础。创造条件,开办创业管理微专业,申报创业管理专业。
2.成立创新创业教研室,引进专任教师,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的高水平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加强配备创新创业专任教师,组建有情怀、善教学、精业务的专兼职教学团队。
3.立项建设一批新的校级创新创业特色示范课程。通过校级项目培育,冲击省级、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深入开展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着力挖掘专业课程的创新元素,以项目为载体,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
(二)扎实组织学科竞赛
1.健全“主体+核心+兴趣”学科竞赛格局,梳理竞赛项目清单,形成“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专业核心赛事”和“个人兴趣赛事”齐头并进良好局面,把竞赛融入课堂,融入社团,融入项目,融入工作室,融入社会实践,集中精力重点攻关,精心培育优秀项目,争创标志性成果。
2.提升学生参赛覆盖面和参与率。推进第二课堂学分评定相关制度,将学生参赛成果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纳入学分管理,调动学生参赛积极性。
3.重视竞赛组织工作,精心组织校级赛事,通过校赛持续向省赛、国赛输送优秀项目。鼓励各职能部门结合业务工作组织专项赛事,鼓励二级学院承办相关校级赛事,形成“党团、双创、教学、科研、学工、就业”及二级学院相互协同的竞赛组织体系。
(三)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支持体系
1.夯实教学科研基础,注重应用型人才培养导向,优先扶持发展一批在创业项目培育、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一流专业、一流课程、重点平台、重点项目、实验室和工作室,依托优势学科专业挖掘创新创业项目。
2.大力扶持学生科技创新。在学生发表论文和获批专利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和奖励,提升项目科技含量。教师指导学生发表论文和获批专利(学生排名第一),在科研工作量核定中,视同本人以第一负责人完成成果。
(四)扎实开展创新创业项目
1.加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扶持力度,按照《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计分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州理工〔2024〕22号),对指导老师给予指导费,对于结项项目分别奖励指导老师和团队成员。注重项目过程管理,组织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和到期项目结项,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培育一批标志性成果。
2.加强持续性创新成果遴选资助计划,结合学生发展工作室建设,重点资助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学生创业团队,大力扶持能够在标志性成果大赛拿奖的项目,对接市场需求,促进一批有科技含量的成果转化。积极申报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加强申报指导,力争在数量和经费上取得突破。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1.结合每学期“三全育人素质周活动”,持续开展科技学术文化创新活动,精心打造“三全育人”品牌。
2.继续开展广理大讲堂、创新创业大讲堂、创新创业精英训练营、SYB创业培训班、创业沙龙等活动,开拓学生视野,启迪学生思维,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3.大力支持学生“三下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深入乡村、社区、企业,扎实开展社会调查,产出一批高质量调查研究报告。
4.发挥学生组织和社团作用,在现有创新创业协会基础上,增设学生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政策宣传与竞赛组织等活动。增设学生社团“创业俱乐部”,对接校内创业团队,对外联系创业校友,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工作。
(六)加强创新创业队伍建设
1.加强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培训。在培训对象上,采取“重点”和“普及”相结合,选派骨干教师外出重点培训,请专家入校对全校教师开展普及性培训。在培训内容上,主要开展创新创业基础课、专创融合课程、创新创业竞赛、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专题培训。
2.加强创新创业导师库建设。聘请校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投资人、优秀校友担任导师,邀请专家入校开展讲座、辅导学生竞赛、对接资源等。
3.组织申报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支持教师通过课题研究,提升业务水平,培育一批优秀课题,推荐申报更高级别课题成果。
4.鼓励高层次人才吸纳学生参与本学科专业科研项目,并全程指导学生参赛。可将考核任务替换为相应等次的学生竞赛成果。
5.加强双创干事队伍建设,面向学生一线开展创新创业与学科竞赛的组织、发动、宣传、落实等任务,落实双创干事津贴。
四、激励措施
(一)教师奖励
1.对指导本校学生获奖的指导老师,按照《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计分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州理工〔2024〕22号),给予发放竞赛奖金。按照学校职称评定相关文件,对指导本校学生获奖的老师在职称评审方面给予认定相应的重要或一般学术成果。
2.对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省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在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等文件规定,指导教师还可获得以下奖励:
(1)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金奖团队的第一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省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相关成果为基础),申报名额可不占用学校当届次推荐限额。
(2)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金奖、银奖和省赛金奖团队的第一指导教师在参评省教学名师和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时,申报名额可不占学校当届次推荐限额。
(3)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金、银奖团队(“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指导教师可牵头申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名额可不占用学校当届次推荐限额。
(二)学生奖励
1.参照《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3〕231号),对获奖学生团队给予相应奖金。
2.根据《学生奖励办法》(广州理工〔2023〕229号)规定,获得学科竞赛奖项的团队负责人,在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评优评先活动中给予优先支持。
3.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跨学科类综合性大赛的获奖业绩。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由负责人提出分配计划,计入相关学院;或者按排名第1计50%,排名第2、3名分别计30%、20%,排名第4名(含)以后的不计分。
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等文件规定,参赛学生获奖还可获得以下奖励:
(1)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金、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广东省大学生“年度人物”,不占高校推荐限额。
(2)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金、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可直接认定“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大学阶段)。
(3)学生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赛金奖及以上奖项的,直接认定为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占用所在学院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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