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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理工〔2023〕208号 关于印发《大学生可持续 科技创新项目遴选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大学生可持续科技创新项目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理工学院

                                   2023年7月5日

    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可持续

    科技创新项目遴选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师生投身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推动科技创新成果高质量发展,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催化一批有科技含量有良好市场前景,并能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主流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经研究,学校决定遴选可持续培育和孵化的科技创新项目并予以资助奖励,对优秀科技成果作价转让。为持续推进本项工作,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可持续科技创新项目定义

    可持续科技创新项目指由我校师生在校期间,组织实施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相关科技研发所取得的具有实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的重要进展和重要成果的项目。这些项目具有以下特性:

    (一)技术创新性。项目成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适应学校的专业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以应用型技术成果为主,包括可以独立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主要表现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新设计、新方法、新装置、新装备、新资源及其他应用技术。

    (二)技术创新的延续性。推动科技成果的培育和孵化,促进不断地改良和完善,支持持续性专注与研发,不断的技术迭代,逐渐成为有竞争力的科技成果。

    (三)市场前瞻性。所研究的项目需要分析将来几年内市场的需求动态,提前识别市场机会与风险,提前布局抢夺先机,能提前做出风险应对的措施。

    二、资助对象

    以可持续科技创新项目为目标,由我校在校老师指导、在校学生主持的项目团队或个人。

    三、遴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推荐本学院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科研处黄老师,邮箱:790833194@qq.com,联系电话:13265133024。

    (二)由科研管理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内容进行评价和审核,并给出专家指导意见建议。

    (三)学校科技成果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纳入资助的项目名单并公示。

    (四)提交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四、项目与成果资助

    (一)项目培育资助。对有较高科技含量和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学校给予资助10,000至50,000元培育经费。特别优秀的可增加培育资助额度。

    (二)成果奖励。获得省级以上竞赛优胜奖励的成果,学校根据奖项水平高低,给予1,000至100,000元的团队奖励,其奖金分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特别优秀的增加奖励经费。

    (三)可持续科技创新成果资助。有较高科技含量、有良好市场前景、可产品化,并愿意进行后续创新迭代的各类成果,学校将给予50,000元以上的后期研发资助。特别优秀的增加资助额度。条件成熟的经遴选列入创业孵化项目继续支持。

    (四)成果转让。对已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前景并已具备产品化科技成果,学校将对成果评估作价转让。

    五、经费使用范围

    (一)成果奖励和成果转让经费直接发放给项目团队或个人。

    (二)培育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经费原则上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工料费,包括:材料费、委托加工制造费、调研差旅费、培训费等。

    2.科技创新成果参赛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参赛报名费、差旅费、业务费、培训费和专家指导费等。

    六、项目遴选范围

    (一)培育项目。从学校每年的优秀毕业作品(设计)选题、双创大赛和其它竞赛优秀项目选题中遴选。

    (二)奖励项目。从省级以上竞赛成果中遴选。

    (三)可持续创新后期资助项目。从省级以上竞赛成果中遴选。

    (四)可转让成果。从毕业设计成果和省级以上竞赛成果中遴选。

    七、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部门为科研管理部。

    附件:广州理工学院可持续科技创新项目推荐表



    广州理工学院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