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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字体大小:

    —、奖金激励

    (一)省赛组委会将给予每个获国赛金奖项目扶持奖励金45万元,每个国赛银奖项目扶持奖励金15万元,扶持奖励金 主要奖励获奖团队和指导教师。(此项专门针对2020年第六届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高校激励

    (二)将省赛和国赛的获奖情况列入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动态调整的评分指标和省级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指标、纳入“冲补强”提升计划建设绩效评价的参考因素。大赛 获奖情况纳入《“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三、指导教师激励

    (三)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国赛金奖、银奖分别参照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同等对待。

    (四)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获国赛金奖团队的第一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省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相关成果为基 础),申报名额可不占用学校当届次推荐限额。获国赛金奖、银 奖和省赛金奖团队的第一指导教师在参评省教学名师和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时,申报名额可不占 学校当届次推荐限额。

    (五)获国赛金、银奖团队的指导教师,若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鼓励所在学校在安排下一年研究生招生指标时对该导师予 以倾斜。省教育厅对获奖院校的研究生招生计划统筹予以支持。

    (六)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获国赛金、银奖团队(“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指导教师可牵头申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名额可不占用学校当届次推荐限额。

    (七)支持学校对国赛、省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在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倾 斜。

    四、参赛学生激励

    (八)在制定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政策时,明确在 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对国赛、省赛获奖团队的学生给予加分优惠政策;支持高校在制定硕士研究生招录政策时,对国赛、省 赛中获奖的学生给予推荐免试资格。

    (九)将获国赛萌芽赛道创新潜力奖(或等同于该奖项,参评人须为项目负责人)纳入“广东省优秀学生”(中学阶段)评选 条件;高校推荐获国赛金、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广东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可不占高校推荐限额;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获国赛金、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可直接认定“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大学阶段)。